老村长周大柱家门口,一片喧哗。
周其家的老娘金花婆婆从家里出来,一路直奔村长周洪明的老爹周大柱家。
周大柱有一儿两女,儿子就是周洪明,两个女儿都比周洪明大,嫁到了镇上。
周大柱和周洪明虽然没分家,但是也不住在一起。周大柱不喜欢儿媳妇李翠莲的性子,省得住在一起生气。
周洪明夫妻住的,是周洪明结婚时,周大柱替他们起的新房。周大柱老两口,住在离周洪明家只有十几米的旧房子里。
金花婆婆身材矮小,一双脚是解放前裹了小脚后又放了脚的。裹小脚是封建社会残留的陋习,解放前,有些大户人家挑媳妇,其中有一条标准就是女孩子要有“三寸金莲”。
“三寸金莲”听起来好听,实际上却很恐怖。你想啊!三寸--才一个成年人手掌的长度。一个人的脚再怎么小,总比手掌要长吧?
要想让脚变成“三寸金莲”,其中的苦楚惨不堪言。裹脚的时候,女孩的年纪不能太大,要不然,脚骨头长硬了,小脚就不好裹了。一般来说,女孩的年纪不能超过七岁,裹脚的时候,妇人会把女孩的脚指骨一根根的掰碎,翻到脚板底去,然后才用布条紧紧地缠起来。
那样子长成的脚,就是畸形的。更何况骨头掰碎再重长,本来就是一件非常痛苦的折磨。
金花婆婆家几代贫农,照理说这种大户人家推崇的“三寸金莲”根本扯不到她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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