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时已近黄昏,这个村子既然干净整齐,错落有致,于是钟灵和郑熠一行便打定主意在村里驻扎一晚上。
他们这只灭蝗的钦差队伍,名头听着大得吓人,但实际上,每天穿行在田野阡陌间,有时候入夜正逢几十里内不见人烟,只好夜宿荒郊野外。
虽然军队行伍中都带有账篷,但大男人们住着无所谓,点一堆篝火,烤一些面饼肉食,也能凑合着过一夜。不过对娇滴滴的钟灵来说,却是一个莫大的考验。
郑熠眼见着钟灵居然很快就适应了这种生活,不光没有被这种餐风露宿的日子挫败,相反愈发显得阳光滋润,完全颠覆了他对闺阁女子的印象,不禁大感好奇。
郑熠哪里知道,钟灵以前是个驴友,野外探险的爱好者,不过,她这种玩票的驴友,无非是买上一身较好的冲锋衣,带顶账篷周末去爬野长城而已。
象这种带着上百人的队伍,到了营地,有专人埋锅造饭,有专人为她搭好账篷,里面铺上豪华舒适的毛毯,对以前的不资深驴友的她来说,完全就是天堂一般的生活。
她哪能不滋润呢?
就算是在马背上颠簸,经过开始几天磨合的不适应后,现在她已经完全应对自如,成为一个熟练的骑手了。
不过,郑熠并不知道这些道道,他心里暗暗疼惜她,一路上,凡是有村落能落足的地方,他就会要求队伍在村落里驻扎。反正也只是宣传灭蝗事宜,又不是行伍打仗,也不会扰民,军士们当然也巴不得在村里能吃上可口的热汤热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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