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算不是秦之南本人吐槽这点,沈清漪的过去经历还是稍微显得复杂了一些。顾家人要是能同意沈清漪进门,那才是天上下红雨。
要是让顾家的人知道沈清漪曾经出没过那种,嗯不入流的场所,再加上儿子还这么迷恋这个女人,恐怕想要打死沈清漪的心都有了。
其实人真的是很奇怪的生物,同样是出现在那种复杂场所,大家觉得富二代中的少爷做这种事就非常正常,可是如果换做一个白富美,小姐姐这么做,即使不是像沈清漪这样生活拮据,迫于无奈的,恐怕要被人暗暗嘲讽。
所以人跟人之间真的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,因为大家的评价标准体系永远都显得那么奇葩。
顾珏看到秦之南那仿佛已经不在意了的表情,他犹豫了半晌,最终还是提议。
“叔叔家相请不如偶遇,我请你吃顿饭吧。。”
“我以前一直以为你见到我会想把我撕成碎片,没有想到我们现在竟然还能够这么心平气和的讨论,要不要一起吃个晚饭。”
“如果换做上次在剧组火灾的时候,我第一时间看到你,我确实有一种想把你撕碎了的冲动,可是事到如今,想想我们也都是个可怜人,沈清漪从来都没有爱过我们俩。在这种程度上来说惺惺相惜或者说同病相怜吧。”
沈清漪爱不爱秦之南,这件事情几乎是毋庸置疑的,可是顾珏说曾经也没有喜欢过他,那这件事情,对于秦之南来说简直是最可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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