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为毛脚女婿,萧逸很自觉。
边关前线,军事重地,他绝对不乱看,不乱走动,做一个合格的不令人讨厌的客人。
偶尔出城,前往草原,也不能太过深入。
据说,最近乌恒的探马活动很频繁。
深入草原,说不准就在什么地方遇上了对方探马,一番生死较量肯定是免不了的。
“你的命贵重得很,你要是死在草原上,我可没办法同云歌妹妹交代。她会杀了我的。”
燕云同语气抱怨。
自家妹妹竟然稀罕萧逸这么一个霉神附体的人,什么眼神啊。
当然……
萧逸身上优点还是很多的。
最明显的优点,就是长得好看。
其次,武艺高强,至今二人都没有分出胜负。
带兵打仗很有一套。
信守承诺……
等等诸如此类的优点。
当然,缺点也很明显,比起优点明显多了。
就冲他走哪死哪的精神,燕云同就觉着心有戚戚。
难怪世人对他评价不高,甚至充满恶意和嫌弃,名声臭大街啊!
萧逸笑了笑,“你放心,我很惜命,不会给你们添麻烦。不过,你看我走哪死哪的体质,真要遇上了乌恒探马,死的人应该是对方吧。”
燕云同呵呵冷笑,“就算死的是对方,你也不可能全身而退,总得付出点代价。比如一条胳膊,一条腿什么的,或是脸上留个刀疤。你自个想想吧,你要真成了残废又破相,云歌妹妹还要不要你?”
这话,戳心窝子啊!
戳得老痛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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