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夜,温廷泽回到了家中。
他从打工的唱片店里预支了一个月薪水,也不过才六百。
因为店主说,现在很少有人借唱片了,他的店下一步要吉店转让了,也就只能再给他预支一个月薪水了。
温廷泽谢过店长后,又去环卫处领了这个月的薪水。
他每天凌晨都会来马路上清扫。
总共一千多块钱,对于日益雪上加霜的家庭来说,聊胜于无。
到了客厅,家里已经空荡荡的不见人影,温父留下了字条,说他回了老家。
温父自那日打了他以后,就回老家去继续吃喝嫖赌,被温廷泽的奶奶养着。
继续当啃老的蛆虫。
他丢下背包,用另一只没受伤的手艰难撑持着,干完了所有家务。
学校中盛传,爱穿黑衬衫的温廷泽乖戾嚣张,罕见来学校上课,却依旧能保持年级前五十。
可他们不知道的是,他为何爱穿黑衣,是因为经常被殴打得满身血痕,不愿被人发现。
他之所以学习没有落下,是坚持在唱片店架子的角落里,在凌晨马路昏暗的路灯下,默默用冰凉冻僵的手复习。
因为他也清晰的知道,等逃离这一切后,留学识这一条退路,还能奔赴往自己的梦想。
远在一个遥远的地方。
世人皆苦,谁又是轻而易举就得到众生艳羡的成绩。
清晨,他扫视了一遍终于打扫干净的家,累得昏睡在沙发上。
不一会,胳膊上因出汗渗入伤口的痛痒,就强迫着他站起身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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