付拾一收拾摊位,将东西送回去后,又到了长安县县衙。
她是来探人的。
刘大郎现在被抓进去,她理论上是可以进去探望的。
只要上头没下令说不能见,那就没人拦。
付拾一说明来意,却被一口拒绝:“上头有令,案子没结之前,不能探望。”
付拾一皱眉,却也没纠缠。
思忖片刻,干脆换了个策略,直接去求见县令李长博。
门房愕然片刻,最后犹豫片刻:“小娘子,你这是要作甚?”
都是熟人熟事的,不好办啊这!
付拾一低眉顺眼,诚意十足的塞了一吊钱:“我有要紧事。”
门房犹豫片刻,到底还是动摇,去帮通传了一声。
付拾一本来还是有些不确定的,不知道到底李长博会不会见自己。
可结果居然让人有点儿意外。
李长博似是早就预料到这一点,半点好奇也无,只问付拾一:“你觉得不是他?”
付拾一:这是我的台词。
不过也没什么好矫情,付拾一直接点头:“我要见他一面,才能确定。”
李长博缓缓提醒:“他已经招认了。”
付拾一还是坚持。
李长博垂下眼眸思忖片刻:“若他说不是,你要如何?”
付拾一琢磨片刻,给了句荒唐的回答:“那李县令的结果若我不满,我就去击鼓鸣冤!“
这个事儿吧,的确是可以。
判决不服,或者觉得不公道,那么自然就可以再去上一级衙门击鼓鸣冤。
不过代价嘛……有点儿惨。民告官,先得掉一身皮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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