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说,两个相爱的人,若不是和平分手,爱意有多深,恨意就会多浓烈。
同理,只有足够在意一个人,并且仔细了解过,才能一个眼神就辨别出他的不同。
别看程宝玉很多时候都是淡淡的,她只是慢热,别人对她如何,她都会记在心里。
即便程书锦变了,两人不似之前,她依旧对程书锦是不同的,当局者迷,她自己也没发现罢了。
···
“叽叽喳喳”的鸟叫声,以及树叶“滴滴答答”滴落的露珠,在这个清晨格外响亮。
程书锦却充耳不闻,闷头寻找程宝玉,全身已经湿透。
因为昨晚杀过人,他遭遇了鼻子灵敏的狼群,发生了一场不可避免的战斗,狼群可比几个内力高手难对付。
人,会知道疲惫,知道害怕,灵智又高,很会分析局势。
狼不一样,总是以“蚁多咬死象”的方式进攻比它们强大数倍的生物,并且不惧死亡。
只要不战到只剩最后几只,便永不后退,所以,他的身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,没有必要的他都懒得浪费时间包扎。
现在,已经疲惫到了极致,可他睡不着,无法入睡,也不敢停留,血腥味只会引来更多夜间觅食的野兽。
“阿玉···”他温柔缱绻的喊着程宝玉的名字,嘴唇早已干裂得结出血痂。
滴水未进的他晃了晃有点发胀的脑袋,他知道自己已经到了极限。
···
其实,程书锦追踪的方向与程宝玉相差不远,只是山林这么大,不可能同一条路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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