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概一个月前,他妻子曾经跟他提过要求,就是要帮谢大小姐认识的一位郎中发张开馆许可文书。
当时他在忙,就让贴身随从去典使处提点了一下,难道那个郎中就是今天的原告?
“你们是什么时候到宁州城开的医馆?”他问道。
绾娘回答:“就一个月前。”
看来还真是。
宋远志挑了一下眉,谢家的水有点深,他应了谢大小姐,就得得罪谢家别的人。
这事儿也不知道是不是她们搞出来的名堂。
唉!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,弄到出人命上公堂,这不是给他添乱嘛!
他不动声色的扫了一眼带着帷帽的绾娘,“来到公堂为何还要带着帷帽?”
这郎中的女儿,有点见识,思路清晰的紧抓要点,不但暗将他一军,还搬出了靠山。
不一般哪!
绾娘淡然说道:“民女带帷帽与案情并无关系。”
所以她没必要跟知府大人解释她为什么要带帷帽。
没有律法不允许女子不可带帷帽,她不是罪犯,哪怕在公堂上,她也有不脱帷帽的自由。
宋远志一滞,堂堂知府大人竟然被一个平民女子在公堂上公然怼住。
这胆子也太大了吧!
但这确实跟审案没有关系。
所以一个知府为什么要在公堂上问跟案子无关的问题?
还有此案明显有蓄意诬陷的嫌疑,为什么不抓住重点往下审?
再一个,为什么这位知府大人能力水平这么渣还能坐在那个位置上?
绾娘脑里冒出了个昏官的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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