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来福脖子上搭了块毛巾,脱了衬衫,只穿着汗衫,肥猪已经被五花大绑,平常都是唐爱华兄弟仨帮忙,今天却是族里的其他年轻后生。
杀猪是造杀孽的,上等人是不会干这营生的,以前唐爱华兄弟仨吊儿郎当,不学无术,打的架比吃的饭还多,没人觉得这仨兄弟能在读书上有啥出息,未来子承父业杀猪的可能性极高。
唐来福也是这样想的。
所以他每次去杀猪,都会叫上仨儿子帮忙,其实是提前训练他们技术,就算读不出书,日后也能有个糊口的本事。
但现在却不一样了。
唐爱华已经考上大学,毕业后就能当干部,唐爱国去了一中,等于半只脚进了大学,当干部基本上稳妥了,老三唐爱军学习进步也是非常明显的。
这兄弟仨就像是被神仙点化了似的,一夜之间就开窍了,就连以往看得胆战心惊的一脸横肉,现在看着也眉清目秀,温文尔雅起来。
三个未来的国家栋梁,怎么可能还干杀猪这种低贱的营生,就算唐来福想让他们干,族人都不会乐意的。
唐绍正第一个就不答应。
唐来福熟练地给了肥猪一刀,但这头肥猪估计是学了主人张满月的硬脾气,竟是个宁死不屈的,反应也灵活,猪头一偏,唐来福的刀就失了准头,没刺到动脉。
血并没有哗啦哗啦地流出来,反倒激发了猪的凶性,凄厉地叫了起来,还不停地挣扎。
许金凤一听就知道不对了,皱紧了眉,嫌弃地自言自语,“没用的东西,猪都不会杀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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