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梦昔在九零年十月份加入了县射击队,成为射击队最小的队员。
在此之前,沈梦昔并不知道嘉阳县还有个射击队。齐有恒在酒席上,与人显摆女儿枪法极准,百发百中。座中就有县体委主任,半开玩笑地说:“那么好的苗子,不如给我啊!”
之后,那个李主任还真是找上家门了,要带着沈梦昔去试射,沈梦昔听说可以打枪,就十分高兴,自打失去了那支勃朗宁,还一直耿耿于怀。
射击队在南山脚下,靶场就在山根儿。
一直红色步枪,静静地被固定在支架上,像一支蓄势待发的箭,指向远处的靶子。
那是一支5.6mm小口径运动步枪,沈梦昔一眼就很喜欢。
“我只打过五四,没摸过步枪啊!”沈梦昔说。
“那就打五四!”李主任示意齐有恒,“齐局长,用你的吧。”
齐有恒痛快地解下自己的手枪,交给女儿,沈梦昔利落地卸下弹夹检查了一下,朝着靶子走去,在三十米开外站定,打开保险,也不仔细瞄着,对着靶子连开五枪。
打完又走回来,将枪还给齐有恒。
不一会儿,报靶:49环。
“都没发挥好!”齐有恒有些得瑟地说。
李主任高兴地拍着沈梦昔的肩膀,“好样的!”又拉她过去试射步枪。
沈梦昔还没打过100米的靶子,李主任叫来一个教练,让他教沈梦昔使用步枪,转身与齐有恒互相吹捧。
“老齐,你闺女要是进射击队,连政审啥的都省了,练上几个月,直接跟我上省里打比赛!给咱县争光去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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